省肉鸽场新标准 |
来源: 发布日期:2016-10-20 人气:3948 |
【导语】: |
安徽省肉鸽业协会文件 皖鸽协〔2015〕03号
安徽省肉鸽省级标准化养殖示范场(小区)认定办法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省委、省政府关于发展畜牧业的重要部署,大力推进实施畜牧业升级计划,引导标准化、规模化畜禽养殖健康发展,促进标准化畜禽养殖场(小区)规范建设,加快全省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,提升肉鸽产业水平和市场竞争力,促进牧业增效和农民增收,根据《安徽省肉鸽省级标准化养殖示范场(小区)认定办法(试行)》的要求,结合我省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安徽省肉鸽省级标准化养殖示范场(小区),是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以发展现代畜牧业为目标,规模养殖占地和建筑面积较大,配套设施较齐全,规划、建设、养殖、防疫、管理、环保水平较高,能在全省起示范带动作用的规模化养殖场、及养殖小区等养殖实体。 第三条 凡在本省境内从事肉鸽养殖的规模化养殖场、种鸽场和养殖小区的单位和个人,均可申请参加安徽省肉鸽省级标准化养殖示范场(小区)(以下简称省级肉鸽示范场(小区))的认定。 第四条 省级肉鸽示范场(小区)需符合“选址适宜、布局合理、规模适度、饲养科学、防疫严格、治污达标、管理规范、示范有力”的总体要求,具体标准如下: (一)场(区)选址适宜 (1)示范场(小区)应建在地势高燥、背风向阳和村庄的下风向,且未被污染和没有发生过重大动物疫情的地方。 (2)示范场(小区)应距其它畜禽养殖场(小区)500米以上,距铁路、公路、城镇、居民区、学校、医院等公共场所1000米以上,距屠宰场、畜产品加工厂、垃圾及污水处理场所、风景旅游以及水源保护区3000米以上。 (3)示范场(小区)公共设施方面实现“三通”,即水通、电通、路通,道路便利,水源充足,水质符合养殖要求。 (二)规划布局合理 (1)示范场(小区)建设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规定的要求,取得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》。较大规模的示范场(小区)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,办理有关环保审批手续。 (2)示范场(小区)整体建筑布局要科学合理。分管理区、生产区和隔离区三大部分。管理区、生产区应处在上风向,废弃物处理区应处于下风向。 (3)管理区:包括值班室、消毒室、更衣室、办公室和技术服务室, 员工宿舍,。示范场(小区)大门口要设置消毒池,大门口消毒室要安装喷雾消毒设施或紫外线消毒灯。 (4)生产区:种鸽舍应面南背北空气流通光照充足, 鸽舍间距不少于4-5米,鸽舍高不少于2.6米, 鸽舍宽:(单列2.6米, 双列式不少于5-6米)、青年鸽棚应设离地饲养网, 分年龄饲养间, 棚内有栖架, 棚外有运动场, 病鸽隔离室, 饲料库, 配料房等。 (5) 搞人工孵化的应设有孵化室: 人工育雏室: 两室要确保冬暖夏凉通风好,要确保人工灌喂人工育肥乳鸽的饲料安全无药残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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